文明、有序的环境体现着一个城市的综合管理水平,彰显着城市的文明程度,为巩固我市文明创建成果,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增强市民认同感、获得感和幸福感,即日起,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开设“文明创建曝光台”,结合创文督查工作,对实地考察中的不文明现象及相关问题进行通报,希望广大市民共同参与监督。
一、 医院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园林街道
市中医院
1. 消防器材未及时检修;
2. 志愿者服务人员未按规定着装。
潜江市中心医院
1. 医院门前非机动车无序摆放;
2. 部分公益广告老旧、破损;
3. 医院周边存在占道经营现象;
4. 无序排队现象严重。
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
1. 卫生间无文明提示,存在小广告;
2. 建筑垃圾、杂物未按规定处理;
3. 餐厅无使用公筷公勺、勤俭节约等公益宣传。
二、 公交车
责任单位:市城投公司、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
1. 站点附近有乱扔垃圾现象;
2. 公交站点地面烟头较多未及时打扫。
三、 出租车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鄂NT0209
1. 未主动出具发票。
四、 潜江火车站(站前广场)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1. 部分公益广告陈旧、破损,宣传氛围不浓。
五、公共文化设施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
潜江市图书馆
1. 志愿服务岗位无人值岗;
2. 未见投诉处理记录本;
3. 消防设施未上箱、楼层未安装消防枪管设施。
潜江市市美术馆
1. 未正常开放使用。
潜江市群众艺术馆
1. 无“文明健康有你有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宣传”公益广告;
2. 无卫生健康知识、传染病防控和应急知识宣传栏;
3. 消防设施无检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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