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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8 06:10:48 提交留言成功,等待网络问政高级管理员审核。

2022-04-28 14:59:41 留言已通过审核,已派发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05-05 10:05:41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回复,留言已办结。

诉求信息

诉求主题
关于竹根滩群爱村与泗河村修建公墓选址问题的投诉
来信人
邱**
诉求热度
73380°C
受理单位
竹根滩镇人民政府
诉求时间
2022-04-28 06:10:48
办理状态
已回复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 你们好! 近期发现竹根滩镇群爱村、泗河村要建设公益性公墓,选址在两村交汇处,前期未进行公式,该项目建设严重影响了周围居民的心理伤害与强烈不满,该行为严重违反公序良俗。 根据法规主要有国务院2013年1月1日颁布施行的《殡葬管理条例》、湖北省2000年10月17日颁布实施的《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殡葬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和《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城市公益性公墓的选址应符合当地城乡建设规划要求,优先利用荒山脊地,严禁在下列区域建设城市公益性公墓: 1、耕地、林地; 2、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500米以内; 3、距居民居住区500米以内; 4、城乡高压输配电架空线的用地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六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上述多项规定,该公墓规划建设选址违规违法,另外上空有多座高压电线铁塔,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希望有关部门引起重视,重新合理规划选址, 还老百姓一个舒适宜居的家园!

回复情况

处理单位
竹根滩镇人民政府
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信件我们已经收到!我们已将您反映的问题转我局相关科室进行处理,处理情况我们会及时与您进行沟通并回复,请及时查询信箱留意办理结果,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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