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王柳 周然捷 许雅芸
6月23日,由湖北省潜江市检察院主持召开的公开听证会在当地一村委会举行。“我也不愿意我妻子天天为我的事情奔波,可是如果法院不强制执行剩余的款项,我们也没有别的收入来源……”现场,坐在轮椅上的张某泪眼婆娑地说。
公开听证会现场
潜江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2012年,王某驾驶的普通货车与张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张某受伤。经认定,王某对此次道路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此交通事故造成张某一级伤残,存在终身医疗和二级护理依赖,生活不能自理。潜江市法院判决王某赔偿张某各项经济损失338823元。经潜江市法院强制执行,王某在赔偿张某15万元后,无任何能力继续赔偿。
潜江市检察院检察官受理该案后,立即启动调查,经与潜江市法院核实,该案被执行人王某确已无执行能力。“我们深入张某所在地村委会走访,了解到张某确因该案生活不能自理,终身只能依靠轮椅生活,需要专人照顾,雪上加霜的是,其妻又患卵巢癌,常年需要吃药控制,家中还有八旬父母需要照顾,生活十分艰难。”承办检察官说。
检察官上门走访
为切实化解矛盾,同时考虑到张某行动不便,潜江市检察院决定上门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乡镇干部作为听证人员参加会议,听取多方意见。
听证会上,潜江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龙珊珊首先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检察机关认为张某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请听证人员就张某是否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进行审议。”
听证人员充分听取了张某的意见后,结合自身的法律专业知识向张某释疑解惑,从法理、事理、情理出发帮助张某打开心结,并一致认为可以对张某启动国家司法救助。
“我明白你们已经尽全力了,谢谢你们!”张某当场签订了息诉罢访承诺书。
“通过化解矛盾和司法救助,释放的是司法温度,体现的是人文关怀。”6月26日,潜江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坚持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件案件,让“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走深走实,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家门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目前,司法救助金正在按规定申报中。
(图片由通讯员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