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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信息

诉求主题
请园林办事处社区局为我们作主
来信人
李**
诉求热度
15008°C
受理单位
园林街道办事处
诉求时间
2017-06-30 09:11:57
办理状态
已回复
来信内容
我们是御景豪庭小区业主代表,2014年-2017年,我们入住已达200户以上,符合成立业主委员会,根据2016年《湖北省物业管理条例》,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报告或者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组织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并自筹备组成立之日起六十日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我们是2016年7月提交的报告,至今为止,没有任何一个单位和部门给予回复,在此,恳求园林办事处社区局为我们做主,尽快组织和协调相关部门,早日召开业主代表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为我们的小区建设贡献力量。

回复情况

处理单位
园林街道办事处
回复内容
经调查,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应由建设单位或业主向市房管局物业管理中心提交申请,由他们进行基本条件审核。如符合成立条件,会发函至主管社区,主管社区向园林办事处社区局汇报,然后社区局介入指导。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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